营商环境
许昌:从“裁决”到“调解”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纠纷化解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6-01-06
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高效化解政府采购领域矛盾纠纷,许昌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推行“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新型纠纷处理模式。该模式将协商调解置于优先环节,旨在通过柔性方式,减少争议升级,有效降低投诉发生率,全面提升采购工作质效。
在实际工作中,许昌市财政局秉持“柔性执法”“人性化服务”的原则。一方面,建立标准化的快速响应流程,确保每一起投诉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规范登记、科学分类和清晰的责任指派,保障后续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另一方面,对于尚未进入正式受理程序的投诉案件,组建了专业的分析研判小组,对投诉材料进行深入评估,精准识别适宜通过调解解决的争议。在充分尊重各方意愿的基础上,2个工作日内启动调解程序,通过“邀请双方面对面”“线上调解”“案例参考”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
该机制运行以来,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研判小组已完成20起政府采购投诉的调解可行性评估,并成功通过调解化解了其中8起争议,调解成功率达40%。这一实践不仅显著减少了进入行政裁决程序的案件数量,节约了行政资源,更以平等协商、互相理解的方式,妥善解决了采购活动参与各方的实际矛盾,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许昌市财政局将持续深化和完善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分析研判的标准与流程,适时扩大调解机制的适用范围,加强对调解人员的系统性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同时,建立政府采购调解案例库,总结提炼并推广行之有效的调解经验与方法,持续完善“调解优先、裁调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不断夯实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基础,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