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2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3〕22号)文件精神,许昌市财政局对许昌市市场监管局、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许昌市教育局、许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许昌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市社会福利院、许昌市医疗生育保险中心、许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许昌市植保植检站、许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许昌市青少年宫、许昌市职业技术学院、许昌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日报社、河南兆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查出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内部控制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预算资金拨付管理需加强、会计基础不规范等方面。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许昌市财政局依法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及时改正,并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特此公告。
许昌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