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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财政局积极做好孤儿养育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及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27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2026年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豫民文〔2026〕15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切实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襄城县财政局迅速响应,会同县民政局,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障提标政策精准、及时、足额落实。

本次提标政策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项,一是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中的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162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孤儿标准同步提高。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92.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92.5元。

文件下达后,襄城县财政局第一时间会同县民政局,依据最新标准及在册保障对象名册,完成在册保障对象补贴资金的重新核算工作。依托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将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群众手中。今年以来,已累计发放孤儿养育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607.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