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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12



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规定》(豫法政办〔2023〕15号)有关要求,现将许昌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许昌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年组织中心党组专题学法会议4次,研究部署法治示范市建设、普法宣传、财政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深刻学习领会各类法律法规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全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

2.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履行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从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政府采购到国资国企监管、债务风险把控、财会监督、内控制度建设,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思维贯穿财政工作运行全过程,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

(二)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1.配合做好法律法规修订工作。配合省财政厅、市人大、市司法局做好地方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修订工作,积极反映地方立法建议和诉求。对市人大、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转来的涉及财政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做好意见建议反馈等工作。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 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财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和《许昌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配合做好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终期评估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四张清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对全年6个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并对存在问题整改规范。

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规范案件办理全流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扎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通过案件办理精准靶向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构建起规范高效的工作体系。

3.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机制。 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平台,将项目库建设、部门预算、指标录入、支付管理、公务卡、财政决算等纳入系统功能,同一卡通支付、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系统相关联,对三保资金、三公经费支出运用大数据分析,实现了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动态监控并进行风险预警,形成了资金管理的闭环,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增强。

4.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能。 秉持“公正高效、便民利民”原则,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及时处理各类咨询、投诉和建议。2025年共受理政府采购投诉30起,通过政策解读、调解协商等方式成功化解争议12起,剩余投诉均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办结率、合规率、采购主体人满意率均达100%。

5.依法加强财会监管效能。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财政事项纳入年度财政监督计划,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活动,实现以查促改、以改促建。增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执法监督、统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四) 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1.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按时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年主办及配合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6份,有效回复社会关切。

2.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提升公开工作质效。通过网站、服务窗口公示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涉企收费、财税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政务公开。动态调整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及依据,全年共梳理权责清单55项,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复工作,全年依法办结申请公开事项19件,实现“零超期、零差错”。持续做好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开年度检查计划,依法公告检查结果,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监管机制。

3.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我局“1+9+N”的内控制度机制,对我局内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年共审核市直相关局委、局机关各类征求意见稿及合同文件79件,信息公开19件,政府采购类处罚案件6份,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9个,废止失效文件3个。

(五)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定《许昌市财政局2025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全年领导干部学法重点,把党内法规、财政专业法律法规等纳入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先后6次开展法治专题学习。

2.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局73名执法人员参加2025年到期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精心搭建主题教育课堂、法治宣讲课堂、党纪教育课堂等三类“学法课堂”,多次利用“学习强国”、“法润许昌”等各类平台进行线上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测试,线下积极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专题学法用法讲座。全年组织各类学法培训10多次,提升财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3.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财法同行”普法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通过财政局门户网站、大厅LED屏幕、悬挂横幅摆放版面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组织3家市属国有投资公司及5家粮食企业100余人开展“法润国企,典擎未来”的主题民法典宣传。安排党员干部及相关科室人员在许都广场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切实提升财政普法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5年,尽管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有待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不强,对新出现的财税法律法规研究不够透彻,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稳增长和防风险的能力还需要不断提升,在法律框架内破解财政改革发展难题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宣传覆盖面有待提高。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运用新媒体、新载体开展普法的举措不够丰富,宣传内容针对性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6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运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引向深入,完善常态化学法机制,重点加强新修订法律法规和财政改革相关政策学习,组织开展法治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活动,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建立财政干部法治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各种形式,加强对法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法能力水平;鼓励法治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切实筑牢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法治根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三)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制约。自觉主动接受各类监督,深化财政政务公开。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源头防控和过程管控。深入推进财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权限与流程,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加强会计监督,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在法治框架内规范运行。

(四)构筑财政法治风险防控。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高效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始终坚持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征求意见等事项由法律顾问全程把关,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确保财政各项行政行为合法有据、程序严密、权责对等,筑牢财政工作依法行政坚实屏障,为保障财政平稳运行提供坚强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