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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许昌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17



2021年,许昌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政府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被评为河南省财政系统首家“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单位。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机制建设,开展普法学习培训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和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服务和保障财政改革发展。我局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财政干部法制培训制度等。局党组带头学法,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措施。加强法治经费保障,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大力宣传《预算法》、《会计法》等财政专业法律法规,开展《依法行政系列问题解读》讲座,精心组织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大财政业务工作岗位与财政法治工作岗位人员的交流,努力培养一批既懂财政业务又懂财政法治的高素质人才。通过微博、微信、竞赛等拓宽学法渠道,推动学法形式创新,积极营造财政法治建设良好氛围。通过一系列宣传培训教育活动,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得到全面加强。

二、依法履行职能,坚持依法理财

一是依法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抓好综合治税,处理好减税降费与应征尽征的关系。1-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1亿元,居全省第8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方针,优先足额保障“三保”、偿债、民生等重点支出。1-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4亿元,居12位。二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认真落实新《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严格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追加调剂事项,从严控制各项财政支出,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按照时间节点做好2021年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批复市直部门预算。全力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督促预算单位和各县(市、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信息及时录入,保证一体化进程顺利推进。三是重点工作依法保障有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于我市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共争取中央和省级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资金74846万元;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共筹措资金5.2亿元,用于疫苗接种、医用设备购置等,筑牢全市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5亿元,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村级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通过学法普法用法守法,我市财政部门依法办理各项财政业务,有力支持了全市教育、医疗、扶贫、环保、涉企、应对新冠疫情等各项民生支出。四是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市直预算单位对预算资金进行全面自评,对19个重点项目支出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评价,评价金额14.5亿元,财政资金绩效水平进一步提高。五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规范管理、依法采购总体思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事项与责任。印发《许昌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权责清单和流程图》,编制行政执法目录60条,行政执法流程图16项,行政执法权责清单60项,将上述事项利用门户网站多种媒介进行公布并定期调整。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资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对新入职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完成101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年检工作。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许昌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建立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定期清理自行制定或代市政府起草现行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四是成功创建“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在省财政厅和市司法局大力支持和领导下,我市作为省财政厅推荐的唯一一个单位参加创建,成为2020年度河南省财政系统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单位。

四、打造程序透明、决策科学的服务型机关

一是打造“阳光财政”。通过网站、服务窗口公示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涉企收费、财税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政务公开。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财政对公业务集中受理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切实规范和加强财政管理。三是坚持科学决策。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对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等事项,均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决定;严格执行预算编制流程,层层编制审核汇总;对各类专项资金支出,严格审批机制,经集体研究后报市政府审批。四是法律顾问把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驻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等事项进行法律审核。全年完成征求意见件126件,信息公开12件、行政复议2件的法律把关。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通过调研、座谈、领导分包企业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减负,促进企业发展。2021年1—12月全市减税降费9.9亿元,享受减税降费的企业80176户(次)。二是优化政务服务。实行一网通办,办事最多跑一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目前,我局网上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理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时限压缩比例达到97.8%,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全省办理时限最短。三是加强直达资金管理。落实直达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对直达资金实行单独调拨库款。每天及时梳理系统内直达资金的下达、拨付及使用情况,对分配迟缓、拨付进度慢的及时督促处理,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盯、每项工作都有人管。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和定期报告制度,确保直达资金应支尽支,第一时间拨付基层惠企利民。四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要求,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法律把关,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五是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出台《许昌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许昌市财政系统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明确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市政府采购市场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在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政府采购指标综合评比居全省第3位,4项单项指标居全省第一位。六是开展企业服务。制定《市财政局“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专项行动计划,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建立专题研究机制,加强对企业的调研走访,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着力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化解发展难题、增长发展后劲、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七是梳理取消证明事项。经梳理2020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更没有需要保留的证明事项。

六、强化执法监督,加强风险防控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财政部门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二是扩大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预算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接受财政部河南监管局的各类检查,不断强化执法责任。三是建立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专项债券检查等监督活动,完成整治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问题专项行动,对重点项目、热点问题实施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四是建立投诉渠道。公布投诉电话,对涉企收费、减税降费、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行政执法及其它行为进行监督。五是建立内控制度。制定《许昌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建立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9项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全市财政内控工作整体水平。对全市1793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基础性评价,圆满完成上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七、存在问题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不断增强,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法治宣传方式方法不多,法治学习不系统等。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开展好普法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利用网络、竞赛、考试、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思想,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二要进一步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科学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实行零基预算,足额保障民生、偿债等刚性支出,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三是实行依法行政。定期清理公布权责清单,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四是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1+9+N”内控制度体系,构建体系完备、执行有力、问责有据的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控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五是开展案卷质量评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六是进一步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按程序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全面推进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