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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23项任务 营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3-06



“我局围绕构建公平竞争环境、建立电子化服务平台、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等七个方面明确了23项具体任务,旨在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日前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该局印发了《2024年度许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春风行动2.0”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深化政府采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造,对标国内一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营造更具竞争力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据介绍,在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方案》要求清理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在建立电子化服务平台方面,《方案》要求搭建政府采购知识库平台;嵌入智能监督预警系统。

在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方案》要求采购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台账;严格预算管理,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不得擅自提高采购标准;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部门预算控制数挂钩;规范合同款项支付,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拒绝或延迟支付款项,不得要求供应商接受不合格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等。

在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方面,《方案》明确: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对政府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承担主体责任。二是为项目配备政府采购助理。在公布政府采购中标单位时,同步为政府采购项目配备政府采购助理。三是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许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等。四是提升合同履约效率。明确合同执行各环节履约期限,最大化压缩采购周期。

在降低各方交易成本方面,《方案》提出:一是供应商“零成本”参与投标。二是推进采购人联合集中采购。对有共性需求的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自愿联合,采取部门联合或跨区域联合等方式,实行集中带量规模化采购、统招分签等,发挥规模效应,降低单位成本。三是推广运用框架协议采购。搭建适用于框架协议采购的电子化采购系统,为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简便实用、灵活高效的采购方式,逐步替代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采购方式。四是建立代理机构日常执业公示制度。

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方案》强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和创新绿色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推进合同融资扩面增量等。

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方面,《方案》要求完善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畅通线上及线下维权渠道,线上线下均可接受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办理;健全纠纷化解机制,鼓励采用建议、辅导、规劝等方式,推动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提高争议解决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建立政府采购抽查送审制度,在全市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抽检核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