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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库”专项清理常态化 “净化”政采营商环境持续化
   发布时间:2023-09-27



近年来,许昌市财政局常态化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从严开展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吹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号角,累计报送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26个,全部清理或整改完成。

清理方式明晰,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着力提升“三库”专项清理成效。2022年3月、2023年3月全市财政部门上下联动,协同部署提升“三库”清理核查工作,以单位自查及财政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本系统(部门)开展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工作,财政部门核查后将清理结果在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同时,结合开展建立健全各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工作,将设库清理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巩固清理成果,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清理范围广泛,实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模式,着力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严格对照《负面清单》九大方面154条禁止性规定制定采购需求,依法促进公平竞争,并严格项目审批,杜绝类似情形反弹,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同时,为持续巩固2021年全国范围内开展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成效,全市范围内对于除小额零星的定点采购项目外,政府采购限额在50万(含)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查是否自行清理或解除相关项目库,杜绝类似情形反弹,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清理渠道通畅,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构建采购监管长效机制。设立“三库”举报邮箱和电话,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邮箱,反映违规设立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况。同时,通过不定期抽查、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方式,持续巩固“三库”清理成果,建立长效反馈机制。

下一步,许昌市财政局将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三库”专项清理,及时纠正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