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您的位置: 首页> 财政动态

财政动态

许昌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
   发布时间:2023-04-18



近日,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暨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就河南省财会监督工作做部署,省厅会议结束后,我市也召开了全市的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全省会议要求和我市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我市的财会监督工作及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现将贯彻落实意见汇报如下:

一、《意见》主要内容

今年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时期下党和政府又一最高层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文件。

《意见》指出,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近年来,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意见》从总体要求、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一条落实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主要目标是要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意见》坚持“一盘棋”理念,推动构建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财会监督法律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意见》强调,新时期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三是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二、我市下步贯彻落实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引导。要结合全国、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组建工作专班,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同时,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主动对标对表,在加强日常监控和重点监督、充分利用监控成果等方面持续发力,坚决破除“形式主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二)依法依规履职,切实发挥主责作用。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主责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树立“大监督”理念,切实将其转化为具体监督措施,落实到各项财政工作中。积极创新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在财政部门内部形成“人人抓监督、事事有监督”的局面,提高监督检查成果利用,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

(三)突出重点领域,加强纪律刚性约束。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强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准确把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聚焦重点,精准发力,避免泛化。目前,今年的专项监督重点,要聚焦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问责追责和处理处罚,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使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一方面,要充实专业监督人员力量,选配懂业务、会管理、善监督、敢监督的人员,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岗位上来,着力加强学习培训,逐步建立起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业务精熟、作风优良的财政监督队伍。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税务、金融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有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财会监督检查执行力和威慑力,切实将财会监督工作抓出成效。

(五)加强工作衔接,推动完善监控机制。全市财政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探索积累经验,逐步提高系统预警和数据分析水平,推动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发挥重要作用。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强化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直达资金等日常监控工作,与专项行动共同推进、相辅相成,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