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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完成居全省第一位
   发布时间:2018-11-20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优化征收方式,细化票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非税征管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1-10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完成248.25亿元,为预算数的99.15%,较去年同期增收154.11亿元,同比增长163%。居全省收入第1位。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8.72亿元,为预算数的98.79%,较去年同期增收147.22亿元,同比增长239.39%,居全省收入第1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完成39.16亿元,为预算数的100.5%,提前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较去年同期增收6.6亿元,同比增长20.3%,居全省收入第1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7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322%。

一是优化征收方式。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运行”,省财政厅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进行了功能完善,实现了通过河南政务网网上交款,拓展了代收银行网银、支付宝等交款渠道。目前非税收入征收方式已扩展到政务网、网银、POS机、微信及支付宝等,进一步提高了非税收入征管的智能化水平。

二是细化票据管理。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6]9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规范使用和监督检查,强化社会团体会费收入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并将社会团体票据的发放、核销等信息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严格限定适用范围,推进社团会费票据的电子化改革。二是印发《关于规范市直医疗机构用票的通知》(许财非税〔2018〕5号),严格执行医疗票据管理的领取、使用、保存、发放、核销、销毁等制度,要求医疗用票单位按照“凭证领票,核旧领新”的原则,对过期作废票据及时上缴财政,由财政部门统一进行核销、销毁,实现对医疗票据的精细化管理。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委、审计局、发改委等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市308个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至2018年6月底政府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征管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今年5月至8月,对全市畜牧系统、林业系统开展政府非税收入专项稽查工作,督促执收单位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