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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动态

市财政局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8-09-11



 

  2013年全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市财政局争取上级资金,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吸收社会资本等方式,加快了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我市累计争取试点107个,截至2018年8月,我市累计筹措资金6.4亿元,其中争取到位上级财政资金4.4亿元,市级配套资金0.6亿元,县级配套资金1.4亿元,2017年被省财政厅评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优秀单位,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是精心谋划项目。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根据具体实际,准确把握和分析地区产业基础,提升谋划层次,体现谋划水平,强化项目谋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严格项目督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合力推进精准扶贫产业项目,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确保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跟踪问效,形成事前有布置、事中有检查,事后问效果的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台账管理。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推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台账管理制度的通知》,全面推行台账管理,要求美丽乡村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每月汇总项目台账变动信息,通报项目进度及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通报发送至各县(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各乡镇政府;

  四是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六制”。即工程预算评审制、工程招标制、项目实施监理制、工程变更审批制、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工程决算审计制,保障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确保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