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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之窗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 加快清廉财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3-10-31



2012年12月4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22年10月25日,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不久,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八项规定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进作风建设的铁规矩、硬杠杠。

市财政局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23年,我局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以案促改为抓手,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精神,认真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中共许昌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聚焦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等关键环节,明确了详细工作要求。

局党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教育管理党员职责,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专题学习,持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在履职尽责中实现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不断巩固当前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推动清廉财政建设更上台阶,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财政发展高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实要素保障。